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,充抵稅款、罰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,按照國務院規定應當委托拍賣的,由財產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賣人進行拍賣.拍賣由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,充抵罰金、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適用前款規定。
地 址:許昌市建安大道52號 北關東街1號
電 話:0374-2776936 15393776866
聯系人:紀坤(總經理)
郵 箱:xcygpm@126.com
郵 編:461000
電 話:0374-2776936 15393776866
聯系人:紀坤(總經理)
郵 箱:xcygpm@126.com
郵 編:461000
